近日绵阳市政府发布了多条土地征集信息,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安州区界牌镇龙集村6、7组
花荄镇先林社区1组、社区集体
联丰村1组、柏杨社区5、7、9组、社区集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绵阳市2022年第二十批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安州区界牌镇龙集村6、7组,花荄镇先林社区1组、社区集体、联丰村1组、柏杨社区5、7、9组、社区集体,拟征收面积约27.710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二十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花荄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支持配合。
永兴镇永惠村3、4、5、7、8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绵阳高新区永兴镇永惠村3、4、5、7、8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绵阳高新区永兴镇永惠村3、4、5、7、8组,拟征收面积约8.320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69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高新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支持配合。
永兴镇平和村4组,溪河村5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绵阳高新区永兴镇平和村4组,溪河村5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绵阳高新区永兴镇平和村4组,溪河村5组,拟征收面积约1.0801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2年第67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高新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