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816-2202828

6月28日起施行!绵阳出台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

  • 编辑:唐平
  • 发布时间:
  • 四川 绵阳

隆达好房6月4日讯:近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绵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4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截屏2024-05-30 20.58.43.png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41号)要求,细化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配套措施和操作细则,激发用地权利主体入市交易的积极性,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法规及政策。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39条。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文件制定目的和依据,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交易对象。

第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按照出让、划拨、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分类明确了转让的相关要求。

第三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明确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应按规定上缴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明确了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办理抵押手续,提出了营利性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领域企业可将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抵押融资,划拨土地抵押权实现时,要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扣除应缴纳的土地价款。

第五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转让:明确了土地分割、合并转让条件及要求。

第六章交易市场监督与管理:明确了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全链条监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落实公示地价体系。

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已依法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可参照本文件执行,及文件有效期等事项。

四、执行时间

《办法》自2024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想了解更多的资讯内容请打开隆达好房进行搜索!




对买房有疑问?直接找房产咨询师,量身定制你的个人买房解决方案!

免费咨询电话:0816-2202828

亲,你尚未登录!请先登录再后评论。登录
此页面所示信息由开发商提供,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服务热线

0816-2202828

(周一至周日全天)

 隆达好房

隆达好房

隆达房产

微信公众号:隆达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