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12月2日起盆地内气象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环境空气污染风险加剧。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经综合研判,决定于12月4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认真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12月4日(星期一)起
绵阳城区将施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涪城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实验区),安州区花荄镇、界牌镇范围。
限行时间:工作日7:00-22:00
限行方式: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
◆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机动车尾号为字母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新能源汽车(绿牌)不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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