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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申请及办理业务的常识信息

  • 编辑:唐平
  • 发布时间:
  • 四川 绵阳

隆达好房5月11日讯:商转公作为一种贷款方式转换的选择,对于许多购房者来说具有不小的吸引力,今天我们来聊聊商转公的几个问题。


1、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

凡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且办妥不动产权证后,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能在我市办理“商转公”业务。


2、“商转公”业务如何办理?

目前,我市“商转公”业务分为“商转公直贷”业务和借款人自筹资金结清商贷的“商转公”业务两种。其中,“商转公直贷”业务是指绵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共同申请人(仅限配偶)在绵阳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已办理但尚未结清的商贷在办妥不动产抵押登记后可申请直接转换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若申请商贷的银行未承办商转公直贷业务,可以自筹资金结清您的商业贷款,符合商转公基本条件的,我中心受委托银行均可办理“商转公”业务。自筹资金结清商贷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距贷款结清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方能受理。


3、承办“商转公”直转业务的银行有哪些?

目前我市有工商银行绵阳分行、中国银行绵阳分行、农业银行绵阳分行、交通银行绵阳分行、邮储银行绵阳分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建设银行绵阳分行(仅限城区,安州区除外)、绵阳农商银行、江油农商银行、三台农商银行、盐亭农信联社、梓潼农商银行、北川农信联社、平武农商银行承办“商转公直贷”业务。


4、提取购房首付款是否影响“商转公”贷款资格?

不会。自2023年4月1日起,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不再作为申请“商转公”的必要条件,只要缴存职工符合“商转公”的相关规定,就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提取的购房首付款金额须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中扣除。


5、办理了组合贷款,商贷可以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能,根据上级规定及我市现行政策,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基本条件。同时,缴存职工家庭同一购房行为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在购买该套住房时,已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因此,无法再就该套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商转组合贷款”需符合什么条件,承办的银行有哪些?

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本地缴存职工家庭,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将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一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目前,承办“商转组合贷”的银行:交通银行绵阳分行、工商银行绵阳分行、建行绵阳分行、邮储银行绵阳分行、绵阳商业银行、绵阳农商银行(主城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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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绵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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